亚快企业服务(亚快集团)旗下外贸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
老挝做为同中国山川相连的敌对邻邦,是中国推进高程度对外的主要合做伙伴,也是共建“一带一”的积极参取者。本案是涉老挝公司运输合同胶葛,法院精确合用涉外平易近事关系法令合用法确定准据法,承认了债务让渡的效力,依法支撑外国当事人要求领取欠付运费的诉讼请求,并及时施行到位,表现了平等中外当事人权益的司法,是积极营制市场化、化、国际化营商,为西部陆海新通道扶植供给优良法令办事和无力司法保障的典型案例。
4月28日,最高召开旧事发布会,办事西部陆海新通道扶植典型案例。
昆明市中级一审认为,本案应合用,并据此认定老挝某商业公司2021年1月21日将《债务让渡通知书》转交中国某公司时,债务让渡对中国某公司发生法令效力。该院判决中国某公司向老挝某进出口公司领取欠款。中国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案涉债务让渡性的判断应合用老挝法令。云南省高级审理认为,债务让渡两边即老挝某商业公司和老挝某进出口公司均选择合用做为准据法,一审法院按照判断老挝某商业公司和老挝某进出口公司的债务让渡能否并无不妥,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